东北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考核、录取管理办法

时间:2026-10-29浏览:12

东北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考核、录取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国际交流学院作为我校留学生归口部门,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为规范东北大学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 来华留学生的招生

  1. 入学最低标准

    1. 最低学历标准

•本科生:高中毕业

•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6 级或 7级课程”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特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7 级课程”的要求)。

•非学历教育的汉语进修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3 级或 4 级且通向高等教育”的要求)。

•非学历教育的其他类别进修生:通过校际交流、学生交换、访学、各类奖学金项目的进修生,需要符合相关项目的要求。

    1. 语言能力要求

  • 以中文授课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正式进入专业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180分或以上),或达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预科/汉补结业标准。其中英语本科专业还需提供新托福或雅思的成绩。

  • 以英文授课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或提交托福、雅思等英语考试成绩、上阶段英语授课证明等语言能力证明。

  • 非学历教育的汉语进修生不设语言能力要求。

  • 非学历教育的其他类别进修生:通过校际交流、访学、各类奖学金进修生项目,需要符合相关项目的要求。

  1. 入学申请途径

申请到东北大学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原则上应该通过东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入学申请。

其中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等专项申请还应按照项目要求额外递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不直接向学校递交申请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或其他特殊专项,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申请。


  1. 来华留学生的入学审核

学生申请来东北大学留学的,入学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身份资格审核

东北大学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申请人的国籍认定。

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者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来华进行本科阶段学习,申请人必须在最近4年之内(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如果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来华进行本科阶段学习,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1. 经济保证审核

学生进行自费申请的,必须填写经济担保人或机构和在华事务担保人或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以供学校经济保证审核。

学生申请校际交流或奖学金项目的,因已有明确的经费支持,可

再进行额外的经济保证审核。

  1. 学术审核

鉴于现阶段申请人的生源国、居住地分散,且申请时多在境外,暂不具备进行入学前统一笔试或现场面试的条件,东北大学的入学考核采取材料审查与远程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东北大学保留在未来条件成熟时组织笔试或现场面试的权利。

    1. 非学历进修生的学术审核

东北大学现有的非学历进修生包括自费汉语进修生、校际交流生、各类奖学金项目进修生等。各类进修生的学术审核,需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

    1. 本科留学生的入学审核

东北大学本科留学生的学术审核,需满足最低学历要求和最低语言要求,即:

  • 高中毕业

  • 使用汉语授课的,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180分或以上),或达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预科结业标准。使用英语授课的,其中英语本科专业还需提供新托福或雅思的成绩。零起点的汉语言本科专业,不设汉语水平要求。

  • 以英文授课的,母语、官方语言应为英语,或提交托福、雅思等英语考试成绩、上阶段英语授课证明等语言能力证明。

  • 申请人须提交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测试成绩作为审核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

东北大学鼓励教学学院组织本科留学生的面试,现阶段暂以软件工程专业英语授课项目为试点,该项目所有申请人均需进行现场或远程面试。其他专业暂不做强制要求。

    1. 硕士留学生的入学审核

东北大学硕士留学生的学术审核,需满足最低学历要求和最低语言要求,即:

  • 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6 级或 7级课程”的要求)。

  • 使用汉语授课的,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180分或以上),或达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汉补结业标准。

以英文授课的,母语、官方语言应为英语,或提交托福、雅思等英语考试成绩、上阶段英语授课证明等语言能力证明。

东北大学鼓励教学学院组织硕士留学生的面试/专业学术审核,现阶段暂以软件工程专业英语授课项目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英语授课项目为试点,相关项目所有申请人均需进行面试/专业学术审核。其他专业暂不做强制要求。

    1. 博士研究生的入学审核

  • 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特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7 级课程”的要求)。

  • 使用汉语授课的,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180分或以上),或达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汉补结业标准。

以英文授课的,母语、官方语言应为英语,或提交托福、雅思等英语考试成绩、上阶段英语授课证明等语言能力证明。

  • 符合当年招生简章要求的东北大学博士生导师接收证明。

东北大学要求所有教学学院组织导师对所有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进行一对一面试/专业学术审核。

  1. 其他必要的审核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除满足上述审核流程,还需满足当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1. 来华留学生的录取

通过东北大学入学审核的留学生进入预录取状态。

针对非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学校制作JW202表和入学许可书,依据《东北大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由省级教育、外事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针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学校制作JW201和录取通知书,依据《东北大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核。

经审核通过,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文件,完成录取流程。


  1. 附则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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