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招投标信息公开说明
各相关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各出资1000万人民币联合设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自2012年2月启动以来,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共有21个项目得到资助。为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受捐赠方委托,自即日起,我们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期符合社会管理专项《使用方案》和《实施细则》(具体细节见附件)要求的项目。申报项目执行年度为2013年。
一、资助方向:
1.健全社会规范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资助从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着手,提升我国司法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方法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发挥司法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司法权威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完善社会法律体系,建立社会组织自律等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2.支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资助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3.资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利,如:就业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居住权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4.资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5.资助促进深化户籍制度、财税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6.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资助加强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建立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切实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提供相关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7.资助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8.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动态管理机制建设。资助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对网络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媒体自我管理机制及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9.资助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10.资助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1.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
2. 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 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项目实施计划书
? 申报表(及申报表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附件)
? 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附件)
? 聘请专家意向书(或协议书)
? 国内项目团队负责人简历(含学术成果或工作业绩介绍)
? 项目申报单位获得其它资助情况表 (附件)
3. 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4. 该资助项目为核销制资助项目。项目单位需按照基金会核销标准和合作协议要求按年度核销该项目引进外国专家来华所需相关费用。
相关材料及所需表格可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网址中下载:http://jjglzx.citef.org.cn//
联系人:戚腾飞 张 超
电话:73193